关于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超精细激光加工系统设备
关于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超精细激光加工系统设备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同招2024-03-10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超精细激光加工系统设备采购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75万元,招标人为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超精细激光加工系统设备
采购,招标规模约375.0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超精细激光加工系统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超精细激光加工系统设备采购)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明文件。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相应设计、制造及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其代理商。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原厂的,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委托原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一个超精细激光加工系统设备供货
业绩。(注:业绩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明材料)。
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初年开始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良好的财务状况承诺书)。
5.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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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11日16时00分到2024年03月1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线下获取:投标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原件获取招标文件。文本费
用方式为:现金缴纳或对公转账。(2)电子邮件获取:投标人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连同投标人基本信息(包含: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资料发送至邮箱,邮件名称
命名为参与投标项目的名称。文本费用方式为:对公转账。3.招标文件文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1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1日09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超精细激光加工系统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科研经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超精细激光加工系统设备采购
2.2招标范围:采购1台超精细激光加工系统设备,包括供货及安装调试。
2.3供货及安装调试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达到验收要求。
2.4交货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招标人厂区内指定地点。
2.5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1)质量标准:符合我国相关标准和规范,并须保招标人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的起诉。
(2)技术要求:符合规定的技术参数和使用要求。
2.6质保期:设备整机质量保期不少于12个月。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明文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相应设计、制造及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其代理商。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原厂的,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委托原件。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一个超精细激光加工系统设备供
货业绩。(注:业绩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明材料)。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初年开始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良好的财务状况承诺书)。
3.5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且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11日至2024年03月18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具体流程如下:
(1)线下获取:投标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原件获取招标文件。文本费用方式为:现金缴纳或对公转账。
(2)电子邮件获取:投标人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连同投标人基本信息(包含: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资料发送至邮箱,邮件名称命名为参与投标项目的名称。文本费用方式为:对公转账。
5.2招标文件文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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