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什么人,所谓苦乐,都在一念之间

莫让幸福之花遭遇贪婪暴雨

一个人因为不知足,使心耽着外境,因此,财富当前,生命就在财富手里;美色当前,生命就在美色手里;多求的人,自己是什么也保不住的。(星云大师)

人的欲望越多,能得到的便越少。越是容易满足,便越容易实现自己的愿望。同样是七分福缘的人,想要追求九分的人会觉得不够,并因此而心生苦恼;而一个只想要五分的人,若是能得到七分便会十分满足、快乐。所以,要想得到快乐,不妨对自己的要求低一些,对生活的奢求少一些。

按照因果观念,贫穷通常与悭吝互相牵绊,宽裕一般与慈悲不离左右。财富就像手中的沙,你攥得越紧,往往流失得越快。心得不到满足,总想着追求更多、更好的东西,只能沉溺于欲望的旋涡,让自己失去更多。懂得知足,不做非法多求的人,却能“常念知足,安贫守道,惟慧是业”。

《道德经》 中有句话说“祸莫大于不知足”,无度的索取,只会给人带来更多的麻烦。而懂得付出、懂得知足的人生,则会长久的快乐。而且,当一个人拥有了不贪求、懂得舍予的胸襟时,才能更好地保全财富。

有位法师出家多年,可平时所用的棉被,还是出家以前所用的。他有一把洋伞,是很久以前买的,由于这些东西年头太长,所以不免有破烂的地方,但他始终不肯换新的,他请人用针线缝缝,依旧接着用。有很多信徒送给法师不少华丽的衣服,还有一些珍贵之物,但法师把其中的多半都送了别人。他说:“我的衣服已经够穿了,那些珍贵之物对于我而言也没有多大用途。既然有了多余的东西,为什么不送给别人呢?”

穿衣的目的本来是为了保暖,但多少人为了追求表面的虚伪华丽和所谓的名牌一掷干金,却看不到那些衣不蔽体、瑟瑟发抖的穷人,吃饭的目的是为了填饱肚子,但多少人瞧不上家常的一日三餐,非要山珍海味、满汉全席不可,甚至妄杀珍稀动物来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过度奢求,让我们的欲望失去了理智,让我们的方向背离了正确的目标,最终我们将一无所获。过度的索取会让人贫困,而懂得舍予的人却往往会有好的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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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培训班的学员们,不是厂长经理,就是董事长或CEO。在一次课堂上,培训老师给所有人叙述了这样一个案例:有一个商人,从某国家级贫困县买进了一种用当地传统工艺制作的手编花篮,进价是每个10元。但是到了城里之后,他却以每个8元的价格售出。这本是笔亏本买卖,但是商人却一直乐此不疲。一年之后,商人成了一个百万富翁。讲完这个案例之后,老师提问说:“这个人是如何因为这种亏本买卖而成为百万富翁的?”一帮企业高管听了这个“离奇”的故事之后,都觉得不可思议,“商人到底怎么就成了百万富翁?”他们苦苦地思考着。一个私营业主说:“我认为,这个商人是想等拖欠货款达到100万元时,就携款出逃。”

老师反问道:“这样做,不是犯罪吗?这个答案不对。”一个在外国公司打工的高级白领想了想,说:“我知道了,这个商人收购的花篮是10元人民币一个,但是他以后就说这些花篮是外国进口的,然后以每个8美元,合人民币五十多元。”可老师不屑的表情说明,这位高级白领的答案也错了。所有学生都猜不出问题的答案,陷入了沉默。

老师见无人能回答这个问题,便揭开了谜底,他说:“这个人原来是千万富翁,他为了扶持贫困县的群众致富,做起了这桩亏本的花篮买卖,一年下来,他的财产只剩下了100万。”

一帮企业的老总都纷纷说:“商业活动和慈善是两码事儿,他这样做生意最后一定会倾家荡产的。”老师哈哈大笑,说:“恰好相反,这个案例的下半段是:虽然商人赔了很多钱,但是这个县的手工编织业却发展起来,并且在市场上打出名气,现在同样的花篮,在市场上可以卖到30块一个。为了感谢商人的扶持,全县的工艺厂家都主动要求把经销权让给这个商人,以出厂价供应,商人在短短几年里,不仅仅赚回了自己亏损的钱,还将自己的资产翻了几倍!”

刚才发言的学员都羞愧地低下了头。

故事中商人的经历就可以证明“多求的结果是穷,喜舍的结果才是富”的道理。当然,并不是每个人帮助别人都是为了获得最终的物质利益,但是只要你愿意去帮助别人,就一定能获得内心上的安定,这也是一种回报。所以人在自觉知足的前提下腾出力量去帮助他人,便能感受到生命的和谐与喜乐。

苦与乐只有一念之差

真正的快乐不是寻欢作乐,更不是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的快乐。人生没有绝对的苦乐,万事万物都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只要我们有快乐的内心,再大的苦也只是浮云掠过罢了。当行喜心,所有嫉心皆当除尽。(释迦牟尼)

人生总是无常,好事、坏事交替着突如其来,如果不能正确地对待人生,就会频繁地陷入大喜大悲的情绪之中。好乐恶苦是众生的本性,追求快乐是人生的终极目标,但是如果把世俗的欢乐看做是人生的唯一目标,那么便难以获得长久、真正的快乐,甚至会将人引向堕落。

如何才能得到真正的快乐呢?在佛家看来,只有法乐才是真正的快乐,什么是法乐呢?就是真理所带来的快乐。真理之乐才是永恒的快乐。那么对于凡人来讲,我们所追求的法乐又是什么呢?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任何物质享受所带来的快乐,绝非是我们的法乐。从生物、化学的角度来说,快乐是人类大脑某个区域受刺激所产生的化学反应的结果。物质生活、精神生活,甚至是毒品都能对大脑这个部位产生刺激。物质带给人的快乐总是在不断地弱化,例如说:一个生活在贫困中的人,如果偶尔能吃上一顿饺子,那么他肯定非常高兴,这时候饺子就带给了他快乐。假如这个人有钱了,可以天天都吃饺子了,那么早已习以为常的饺子就无法刺激他的“快乐神经”了,他这时候再想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也许就要吃鲍鱼才行。

所以说,如果单纯地依靠物质来刺激我们的神经,就会导致欲望的不断升级,当物质条件无法满足人的物质欲时,就会产生痛苦。由此可见,物质上的快乐是短暂而充满隐患的,依赖于物质的快乐,可能将人带向苦恼甚至是堕落。所以法乐绝不是物质上的快乐。

有些人物质量然丰富,但是却不能让他获得持久的快乐。只有当一个人找到自己精神乐园的时候,才实现了法乐的境界。心中有欢乐,则世间再无难事;心中有了法乐,无论走到哪里都是坦途;唯有以无边的法乐为舟筏,才能使我们渡过生死的波涛,到达常乐的彼岸。无论什么人,所谓苦乐,都在他的一念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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