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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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广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爽会计机构负责人:栾玉峰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郑广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爽会计机构负责人:栾玉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广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爽会计机构负责人:栾玉峰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2-002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创精密”或“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6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26.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69.99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5,791.07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6,309.9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9,481.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28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937号)。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富创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公司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此次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操作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2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2-006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臻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南通富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008.74万元及自有资金人民币1,991.26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南通富创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集成电路装备零部件全工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008.74万元及自有资金人民币1,991.26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南通富创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同意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2-004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对象: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富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富创”)
●增资金额及资金来源:增资总额40,00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人民币38,008.74万元,公司自有资金人民币1,991.26万元。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会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南通富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008.74万元及自有资金人民币1,991.26万元对子公司南通富创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集成电路装备零部件全工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6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26.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69.99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5,791.07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6,309.9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9,481.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28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937号)。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富创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上述项目。
三、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南通富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鉴于公司的募投项目“集成电路装备零部件全工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实施主体为南通富创,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008.74万元及自有资金人民币1,991.26万元向南通富创进行增资,以实施该募投项目。上述募集资金将直接汇入南通富创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增资完成后南通富创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0.00万元增加至70,000.00万元,南通富创仍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通富创将根据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投资金,并对该募投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二)增资对象的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9月30日/2022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次增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南通富创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六、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南通富创已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公司与南通富创、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008.74万元及自有资金人民币1,991.26万元对子公司南通富创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集成电路装备零部件全工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008.74万元及自有资金人民币1,991.26万元向南通富创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集成电路装备零部件全工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该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该增资行为是基于募投项目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008.74万元及自有资金人民币1,991.26万元向南通富创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008.74万元及自有资金人民币1,991.26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南通富创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集成电路装备零部件全工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008.74万元及自有资金人民币1,991.26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南通富创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南通富创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南通富创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集成电路装备零部件全工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的建设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南通富创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九、 上网公告附件
(一)《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南通富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2-005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9,481.1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79,481.12万元。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0.00万元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7.86%。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6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26.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69.99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5,791.07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6,309.9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9,481.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28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937号)。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富创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上述项目。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481.12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7.86%。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7.86%)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2-007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5日
至2022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2年11月10日16:30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公司邮箱(zhengquanbu@syamt.com)进行预约登记,并在邮件中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注意事项
1、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公司将于2022年11月15日13:00至14:30为参会人员在公司证券部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2、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当日将遵循辽宁省沈阳市疫情防控要求对参会人员进行体温、行程等情况的核验和登记。敬请前来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充分关注沈阳市疫情防控政策的更新变化。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丹
电话:024-31692129
传真:024-31692129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18甲-1号公司证券部
(二) 会议费用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三)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2-001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创精密”或“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的议案》,鉴于公司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已于公司上市之日起生效。根据公司上市后的实际情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6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26.3334万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937号),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5,679.00万元变更为20,905.3334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5,679.00万股变更为20,905.3334万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2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类型拟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条款序号、引用条款序号部分根据修订相应作出调整,不再依次列示,除上述条款的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无实质性变更。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指定人员负责办理上述章程备案相关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2-003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创精密”或“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62,813.01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出具的《关于同意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6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26.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69.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65,791.0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6,309.9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39,481.12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28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937号)。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富创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置换方案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2年9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61,991.26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1,991.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26,309.95万元。截至2022年9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21.75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821.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 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62,813.01万元。其中,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61,991.26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821.75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出具了《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992号),会计师认为:富创精密编制的《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992号);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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