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038 证券简称:中科通达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开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晓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水源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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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于2022年9月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3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1,637.34万股的2.58%。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40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1,637.34万股的2.06%,占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60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1,637.34万股的0.52%,占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0日、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2022年9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以7.2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67名激励对象授予240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扩展公司业务领域,加快公司业务转型步伐,经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300万元参与投资设立武汉中科瑞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瑞通”),开拓水电水利工程的水生物生态补偿修复数字化领域市场。中科瑞通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30%。中科瑞通为公司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开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晓帆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水源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王开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晓帆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水源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开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晓帆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水源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38 证券简称:中科通达 公告编号:2022-040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符合公司章程要求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严圆女士主持。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88038 证券简称:中科通达 公告编号:2022-041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093,4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203,240.00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1,189,388.5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013,851.47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7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7月7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554号)。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 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013,851.47元,少于《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380,000,000元,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分配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 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具体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公司原计划在湖北省武汉市光谷企业天地购买房产,作为募投项目“公共安全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受疫情和经济环境影响,公司拟购置区域内的写字楼供求状态及市场价格发生变化;随着公司业务布局和人员规模不断扩大,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后续项目建设、使用效果等情况,公司拟重新购置新的办公及研发场地,目前正在寻找过程中。根据上述募投项目投资和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10月。公司将积极寻找合适的募投项目实施用地,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上述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用地的选址工作,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实现预期效果。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延期事项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88038 证券简称:中科通达 公告编号:2022-042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叶敦范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存保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补选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和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张存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88038 证券简称:中科通达 公告编号:2022-043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类型为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均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涉及减持计划预披露。
●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联”)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6.87%减少至5.77%。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达晨创联发送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深圳达晨于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10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1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类型为股份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均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涉及减持计划预披露。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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